屋主權益新法 將使房價上漲?

今年10月起,內華達州又有一條新的「屋主權益」新法開始實施,規定貸款銀行不但要指定一名行員,專門為付貸款有困難的屋主處理並記錄他和銀行交涉時的一切程序;銀行如果要對一棟房屋辦理止贖登記之前的30天,必須得想盡辦法通知到屋主;假如溺水屋主正在進行短售房屋,銀行不得妨礙中止短售,而將該棟住宅止贖查封;銀行不可再要求短售屋主,簽署不得出售給認識的親友,否則將有刑責的同意書。

由內華達州議院通過的SB321屋主權益法案,用意在幫助有困難,又得不到任何協助的屋主,過去已接受到五大銀行資助內華達州屋主的人,不可以再受惠於這項新法,它是針對向小銀行及貸款機構取得房貸的人。

為溺水屋主短售少於貸款總額部分免罰的特別法案,延至今年底結束,內華達州在過去二年中,有許多屋主把房屋經由短售把住宅賣掉了,避掉了一些可能被銀行收回的煩惱,銀行為了防止有人用低價短售房屋給親友先解套,自己再去用很低的價錢再買一棟房屋變相獲利,於是要求短售屋主簽不能賣給親友的「Arm's Length Agreement」,如果簽了合同的屋主違反約定,就犯詐欺罪。

新法造成什麼影響?最直接的是以後買主很難買的到屋主短售的房子,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短售低價賣給親友,應該不會把好處讓給不認識的人,父母短售房子給兒女,賣屋給自家兄弟姊妹的情況將非常普遍。

行走在拉斯維加斯的一些大街上,路邊的廣告看板可以見到律師打的廣告詞,鼓舞屋主「短售而不必搬走」,說明了律師有辦法鑽漏洞,所以想買短售屋的人,將很難買到價格便宜且銀行同意的短售屋了。

加州比內華達州早五個月推出類似內華達州屋主權益新法案,實施以後加州房市產生的效應是許多已上市短售的房屋紛紛撤出市場取消,即便已經進入Escrow,房主不賣了。銀行查封長時間未繳房貸的房屋更難,市場上待售之屋更少,房價因而漲了25%至30%。加州的前車之鑑,內華達積欠房貸的屋主將得到更多的合法保障,用不著急著短售,房市屋源更緊俏。

會把握機會的買主,可以趁年底前利息未漲、房價暫時止住上升之時,買賭城全新屋,新屋建商現在延後訂出下一批新屋的房價,所以訂購上一批新造,以舊的價錢買蓋好的新屋才合算。

本文由信和地產經紀Ramon吳提供。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