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5日發生在海珠區廣州大道南敦和路口的301路公交車縱火案件已告破,廣州警方於16日11時47分在白雲區抓獲犯罪嫌疑人歐某。據其交代,其因個人賭博輸錢、心生不忿,繼而在301路公交車上實施人為縱火。
目前,廣州警方已對犯罪嫌疑人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廣州警方通報,15日19時46分警方110接民眾報警,稱在海珠區廣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往番禺方向)有一台公交車著火。警方接報後立即指令交警、消防、派出所等警力到場處置,並通知120醫護人員到場救助傷員。至15日20時03分,現場明火撲滅,公交車後部受損較為嚴重。
據警方初步調查,發生起火的公交車是301路公交車,當時正駛往番禺方向。截至16日上午,案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傷,
#廣州公交爆炸起火#記者剛剛獲悉,25歲的縱火嫌犯歐Ⅹ生2011年9月來到廣州白雲區。湖南省衡南縣近尾洲鎮朱雅村陳姓村支書向記者證實,他最近一次到廣州是在20多天前,其父母均是農民,“警察正在家裡問詢”。近尾洲鎮派出所工作人員也說,“正在偵查,不便透露案情。”華西都市報記者 梁斌
事實+
過半縱火者為報復社會
有媒體梳理了從2009年以來的7起公交縱火案,至少有4起為報復社會行為。
有心理學者分析了此前廈門和杭州的公交縱火案發現,縱火者報復的都是些和他們一樣,或好不太多的人,都是老百姓。這些人都是無辜者,但是,在失意者心理上,他們卻是讓失意者失意的“社會”中的一部分,至少在價值觀念上是如此。似乎,在讓失意者心理上活不下,他們即使不是“主犯”,也是“同謀”。
他們之所以成為失意者,固然有制度和市場排斥的原因,但其能力和素質也並不怎麼樣。他們在判斷事物上並不具備超出自己經驗的能力,因此,失意使他們發展出一種對世界怨恨的心理,但怨恨、泄恨的對像,在其智力和心理模式的指向中,恰恰是他們最熟悉的社會人群--和他們一樣的中下層社會,尤其是下層社會。另外,也只有針對弱者和沒有防御能力的人,他們才能克服混得失敗在心理上的致命打擊,找到力量感和心理上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