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从福建偷渡来美国,在新泽西州中餐馆工作的李姓华人妇女,长期因工作压力,遭受丈夫家庭暴力,2013年两人再一次激烈争吵中,她被脾气暴躁的丈夫用电灯开关铁链和电话线勒紧喉咙险丧命,惊慌不已地逃出大门,由朋友报警,警方将鲁莽的丈夫逮捕。在法庭上,李女士代他向法官求情,最后被法官判处社会服务和办法禁止接近妻子的命令。本身有移民驱逐令的受害人李女士透过法拉盛职业律师王君宇,申请专为家暴受害妇女的“配偶家庭暴力绿卡”,I-360(VAWA),向移民法庭开案和在美国调整身份,经过三年的移民程序,李女士终于获得10年有效期的美国绿卡。
李女士昨日以家庭暴力受害人现身说法谈感受,道出很多家暴妇女的心声,李女士呼吁像她一样的家暴受害妇女不要害怕,拜托很多华人受传统家丑不外扬的思想包袱,受到家暴一位是很不光彩的丑事,不敢报警和让亲友知道,身心受到暴力也是哑忍,结果是助长施暴者制造更多的家庭暴力。力单势薄的妇女和子女成为家暴的最大受害者。她希望与她有同样遭遇的华人妇女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权利保护自己。
李女士说,为了三名幼年子女不再受到伤害,她没有与曾向她施暴的丈夫离婚,而是以原谅的心对过去的梦魇淡忘,让子女不要在一个破碎的家庭不健康成长。王君宇律师称,警方将施暴的李女士丈夫落案控告暴力伤人等罪名,刑法应该是坐牢,但受害人向法官求情,才获法官轻判“社会服务令和向警察局报到等刑法”,法官并颁布保护令给李女士,三名子女抚养权归李女士。
王君宇律师指出,从李女士成功取得绿卡的案列,无非是给受家暴妇女带来希望和指引作用,法官对受家暴的妇女很同情和人道,因为根据移民法要求开案审理,期限是90天,李女士的移民案已过期限。本来是不符合开案的条件,但她长期受到家暴,符合I-360(VAWA),一是本身是家暴受害人,二是与施暴者是配偶,三是施暴者一方有公民或绿卡,受害一方就可单独申请绿卡。
王君宇指出,李女士与I-360(VAWA)规定相符,因而移民法庭很快就把移民“驱逐令”重新开案,然后取消,为李女士申请绿卡铺路,最后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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