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骗局一直都存在,但近年来很多骗局的想象力之丰富让人看了都不禁笑出来。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被骗局所骗,不光钱财被骗走,还将自己的身份搞的一塌糊涂,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下面让王律师跟大家一起回顾下这些年来的种种移民骗局。预防大家不要成为移民骗局的受害者。其实很多时候这些骗局的当事人是因为听信了不好的建议才会做出这些事情,所以也同样是受害者。而移民欺诈罪的受害者也是可以符合申请U签证的。
骗局1:成人领养拿绿卡,一年内直接成公民
试想一下,一个成年男子,已有妻儿,被告知可以以养子的身份被领养进一个白人家庭,并在6到12个月后直接入籍。这种事情是不是听起来都很好笑,但是就是这么荒唐的事情居然有很多无证移民都相信了。这也正应了那句古话,病急乱投医。近年来,许多无证移民被告知可以通过成人领养的方式,被领养进美国人家庭从而获得身份,并在一年内便能直接成为美国公民。该骗局进来迅速火热起来。骗子也借此大量的骗取无证移民的钱财。
成人领养是由州法来决定的,而多半的州都要求被领养的人有残缺才能被别人领养。想要被领养首先要先消除和自己父母的关系;之后即便到了移民局的时候,如果这个关系是在成年之后建立的,这个成年人也不不会被视为公民的子女。最关键的是,为了要拿身份要一个老外来领养你当他的子女,违反移民法。不真实的关系是犯法的,而移民欺诈是一个很严重的罪。
骗局2:递交虚假VAWA案件,从而获得可以自己递交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的的申请
众所周知,通过与美国公民/绿卡结婚拿到的绿卡起初是有一个两年的有条件绿卡期限,也就是俗称的临时绿卡。在临时绿卡到期前,夫妻可以联合向移民局递交解除有条件绿卡的“条件”,也就是俗称的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因为移民局规定如果夫妻仍在婚姻中,一定要夫妻联合递交申请,单方面是没办法自己解除条件的。除非持有条件绿卡的一方有在婚姻中受到另外一方的虐待,或者配偶去世了,或者一开始的婚姻是好意的但婚姻失败离婚了,便可以以个人的名义递交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有时因为婚姻当中可能出现问题,申请人不想继续为受益人申请了而又不想离婚;或者单纯的因为婚姻最初的目的就不纯,是假结婚,又或者因为其他种种原因没有办法夫妻联合递交申请。便有人教唆持有条件绿卡的一方向警察或家庭法院递交虚假的家暴案件,获取临时的保护令,并以个人的名义去递交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孰不知纸包不住火,假的就是假的,一经被发现这便是移民欺诈。就像电影里讲的,山姆大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不仅会留下移民欺诈的记录导致以后都很难再获得身份,甚至会面临刑事罪的起诉。一个保护令或者一个控告不足以证明是家暴的受害者,而虚假得来的身份随时都可以被撤回。
骗局3:投资移民欺诈,各种担保,稳拿身份,结果还是身份钱财两空
近年来投资移民热已经风靡全中国。大中小城市各个角落里都能看见投资移民的广告。而最为热门的也当然就是移民美国的投资移民。投资移民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让大量的海外资金入驻美国,为美国的经济做出贡献。而且投资移民对就业方面也有要求,要求投资人的生意要顾至少一定数量的美国本土员工。以前大家只知道移民美国需要最少投资100万美金,后来发现原来50万美金也可以。很多人以为这是新的条例,其实一直都是100万和50万美金的规定。但近年来大多数的投资移民都是以50万美金在高失业区域投资,而大多数的形式都是通过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来做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通常自己有项目,只需投资人。而近年来移民局也开始怀疑这些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并不是真正的为了为美国经济做贡献,而只是单纯的为了帮助海外投资人拿到身份。所以对区域中心的审查便更为严格谨慎。外加因为现在移民局对中国投资人的排期长达1年以上,所以导致近年来许多项目还没开始便因为哪一环出了问题就夭折了。致使投资人钱没了,绿卡也没拿到。投资移民要谨慎,选择不当不止移民无望,投资资金也可能打水漂
骗局4:根据自身的变化去“重新开案”
许多人因为政治庇护失败而被颁下递解令,想要把递解令消掉只能把之前的移民庭案子重新打开。但法律规定,想要重新开案必须要在移民案失败后90天内向移民法院或者一名上诉委员会(BIA)递交开案申请。其中有些例外可以让重新开案没有时间限制,比如国家情况的改变。有些律师/移民顾问就建议客人说自己又有了新的政治庇护的理由或者自身有了新的变化想要以此开案。客人又不懂便递交上去,结果当然是失败。因为法律明文规定:开案的理由是要国家发生变化,自身的变化不足以成为开案的理由。这些律师/移民顾问明知送进去是失败还是让客人这么做,明摆着就是骗局。而客人的后果就是多了开案失败的记录,通常来讲法律规定只能有一次的开案机会,如果第一次的开案失败通常是不能再开的,除非有特例。但即便有特例允许你再次开案,也会因为之前的记录导致开案几率降低。关于如何开案请看:有递解令的人要如何翻案
骗局5:用新的“身份”重新申请政治庇护
政治庇护输掉了怎么办呢,换个名字,换个生日再去申请一个新的政治庇护。许多人曾经在政治庇护输掉后便被建议用一个另外的“身份”去重新申请政治庇护。可能在之前科技还不那么发达的时候,有些人可以鱼目混珠侥幸得以通过新的“身份”获得政治庇护的批准。但大多数的人还是输掉,结果便是同一个人有两个甚至多个A号码和递解令。而且申请政治庇护都会有打指纹,每一个人只有一个身份,一个A号码,一套指纹,即便你换了名字生日,指纹不会换,很容易就被抓到。而抓到的后果便是移民造假,让以后在获得身份的道路上困难重重。哪怕你多次出入境没有被移民局发现,但越来越多人在边界被扣留,因为他们的指纹被查出之前的有递解令的A号码,而因此双重身份被拆穿。
骗局7:未婚签证进来,入境后不与申请人结婚
未婚签证,也就是K签证可以允许美国公民或绿卡的未婚配偶先进入美国后再与申请人结婚并调整身份。很多人为了能来美国,被人介绍做K签证,但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到了美国后没有和原申请人继续结婚。但法律规定:K签证的受益人只能入境90天内与最初的申请人结婚才能调整身份。法律不允许任何其他的调整身份的方法给K签证的受益人,即便是和另外的美国公民结婚。唯一的办法便是做政治庇护或“消除递解”(Cancellation Of Removal)也就是俗称的“10年绿卡”,但风险是一定要上移民法庭,失败后会有递解令;或者可以做I-601A豁免,但风险是要回到中国去进行领馆面谈。但不管怎么讲,都不可能直接的申请调整身份。
骗局8:只为申请工作批准卡,胡乱递交申请
2006年左右流行着一个骗局,为了得到一个C22工作批准卡而递交的I-687表格,并骗移民局说申请人是在1982年之前来的美国。很多人哪怕得到了这个C22卡,也只是临时有效,而后果是留下一大堆欺骗移民局关于入境时间的资料。更有很多人为了C8工作批准卡而胡乱申请政治庇护.同样的也只是为了一张卡,不管这个卡背后要申请什么。不管这个申请的结局会是一个递解令。往往结局是卡已经是过期了,而递解令却永远跟着自己。这些工作批准卡都只是一个临时的卡而已。而递解令是永久的,它没有过期日,一直到你被关在移民牢而被移民局送走。哪怕你自己离开,10年不能回来,哪怕你再偷渡回来,递解令也还会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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