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准备实施“已知雇主试点项目”(Known Employer Pilot Program)。作为奥巴马移民改革的一部分,已知雇主试点项目将会免去许多的重复信息处理以及过多的纸张处理。雇主在为员工申请工作签证之前,要递交一份申请,让移民局提前根据雇主的公司结构,运营模式以及财务状况来提前判断该公司符合申请哪些种类的移民及非移民签证。之后该公司需要在已知雇主资料库中创建一个该公司的档案。并按每一项签证种类的要求上传所需的材料。移民局会根据这些材料来判定该公司可以申请哪些类别的签证。该公司在满足相关条件后,移民局在审理这类雇主递交的职业移民绿卡和非移民类工作签证申请时,便可以免去对雇主背景资格的相关审查,而只需对工作性质、雇员是否满足要求等其他因素进行审查。
工作签证的先决条件。除此之外,雇主公司需要满足以下资格来:
· 该员工的工资水平至少高于公司内同等工作的薪水,或者达到了劳务部规定的此工作领域内的最低薪水
· 聘用该员工不会影响其他同领域内美国本土员工的工作情况
· 该员工与雇主在公司提交劳动条件申请(LCA)时没有劳务纠纷或停工现象。
· LAC的表格复印件需要给该员工,以及类似职位的协商代表和在公示在显眼区域,以告示此外国员工将以H-1B签证留下来工作。
· 时刻与美国劳务部门保持外国员工的LCA和雇佣状态的记录
“已知雇主试点项目”的目标是使希望通过某类移民和非移民签证项目而雇佣外国工人的美国雇主的雇佣资格审批程序更加有效,减少延时,减少雇主申请及移民局保留的文书工作量;使雇主的申请保持一致性的裁决,简化裁决过程,实现高效率,使入境口和领馆实现更高效率和一致性。假如您有需求申请工作签证,除了所在公司要满足以上条件外,也应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各种疑问,来帮助您更快地顺利获得工作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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