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上月中颁令,要求苹果公司协助联邦调查局(FBI)解锁恐袭疑犯的苹果手机,苹果反对法庭颁令,纽约联邦法院在当地时间29日裁定,苹果毋须为该名疑犯的手机解锁,司法部称对决定失望,不排除向更高法院上诉。
法官James Orenstein在判辞中称,政府没有权力以有227年历史的《全令状法》(All Writs Act),强制苹果公司为iPhone解锁,又指FBI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负担。有分析认为,裁决令苹果在保障用户私隐问题上,与当局抗冲时加添了理据。
加州法院上月要求苹果为一名涉参与加州枪击案的疑犯解锁iPhone,苹果拒绝,认为涉及用户个人私隐及电话系统保安等问题,多间科技界公司包括Google及微软都发声明,表明支持苹果决定。苹果行政总裁库克早前更在访问中说,履行FBI的要求俨如撰写等同癌细胞的软件,以反恐之名迫苹果解密对美国亦是坏事。
(卫报/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