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若非罪证确凿,都应算无罪。但对Kevin Cooper来说,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加州去年11月重新恢复死刑,而即将处决Kevin Cooper。
然而,有多位联邦法官却指出,Cooper可能是无辜的。
1983年6月4日,Ryen一家人在加州奇诺岗(Chino Hills)农庄里,遭人凶残地砍死,唯一幸存者是一位8岁男孩。
现场证据如脚印、和墙上少量血迹,显示Cooper当时可能在场。
Cooper曾因窃盗被定罪,并曾经从一所低度戒备的监狱逃狱。
警方追查命案现场隔壁房屋的两通电话记录,发现Cooper曾藏身该屋。
各种证据似乎显示,逃犯Cooper就是杀人凶手。现场血迹、足迹、和唯一幸存者Josh Ryen的证言,在在都支持这项推断。
然而Cooper判决定谳,被送上圣昆丁监狱(San Quentin)死囚行列后,却出现质疑的声音。
有人质疑:他一人怎能压制五人?尤其41岁的男主人Douglas Ryen还曾是海军陆战队员。
凶器有三件:斧头、刀、和冰钻。但一个人很难同时使用三件凶器。
案发当晚,有两名目击者看到三个白人男子,开着旅行车,离开被害者住家。
Cooper于2004年被采集的血液样本,后来发现含有两个人的DNA,因此该样本已遭污染。
Cooper在处决前,已不能上诉。他的最后上诉,已向加州州长布朗(Jerry Brown)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