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區要求非京籍適齡入學兒童的父母雙方都必須在朝陽區繳納社保,方能辦理“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大批隨遷子女因此不能順利辦妥入學手續,即將錯過入學建檔關鍵時間
120多名朝陽區非京籍適齡入學兒童的家長今天聚集在朝陽區教委信訪辦,就子女無法在朝陽區入學提出質疑。參與本次請願的家長多來自於朝陽區崔各莊鄉和十八裡店鄉,多名家長與在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發生衝突,並阻攔石佛營路周邊交通,至少四人被警方帶走。
根據《朝陽區教育委員會關於2014 年小學入學工作的意見》,需要在朝陽接受義務教育的非京籍適齡學童,在登記學齡人口信息後,需持在京借讀證明及“五證”到居住地就近的小學聯系借讀。
所謂的“五證”,是指父母或監護人“在戶口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朝陽區暫住證”、“適齡兒童少年全家戶口簿”、“在朝陽區的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和“在京務工就業證明”。
上述“五證”的辦理由申請人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後開具“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就讀證明(Ⅰ類)”。根據往年的慣例,辦妥並非難事。而在今年,“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卻成了最大的阻礙條件,原因在於,街道辦事處或者鄉政府在審核中加入了一條苛刻的條件——非京籍適齡入學兒童的父母雙方都必須在朝陽區繳納社保。
在財新記者得到的一份名為《2014年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辦理須知》的文件中,卻並沒有關於家長雙方都必須在朝陽區繳納社保的要求。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朝陽區教委信訪辦工作人員說,“五證”的審核權在街道辦事處和鄉政府,教育部門並未作出過必須繳納社保的限制條件,家長應該去找基層政府處理。
事實上,朝陽區崔各莊鄉的家長曾在5月9日便通過上訪請願的形式與去教委和鄉政府做過溝通,並且促使鄉政府在當天下午放寬條件,不再苛求社保問題,部分家長因此得以通過審核。
而數日之後,崔各莊鄉政府再次收緊審核條件,變相地制造了同等條件下的不公平。
朝陽區崔各莊鄉和十八裡店鄉政府拒絕了財新記者的采訪請求。
根據《朝陽區2014年小學入學工作時間表》,目前已經進入了“各公辦小學和學區核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朝陽區購房的適齡兒童建檔材料”和“各公辦小學和學區核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朝陽區租房的適齡兒童建檔材料”階段。如果錯過了這個時間點,入學希望將更加渺茫。
此前,朝陽區教育部門就曾發生過個別小區因為樓房在學區劃片時被遺漏,適齡兒童沒被劃入任何學校,面臨無學可上的情況。
朝陽區教委的回應說,小區是因為拆遷問題導致教育配套學校尚未建設,此類情況已納入朝陽區義務教育學區化入學管理,學區內將統籌各學校空余學位,通過協調派位的方式解決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