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離婚概要和须知
離婚即依法結束婚姻關係,婚姻当中的許多問題,如子女監護權,撫養權和探視權,子女及配偶贍養,與資產及債務分配。在加州離婚, 你需要知道一些重要的事情:
1. 不需要配偶同意签字 单方申请的离婚是不需要对方的同意签字,正確的文件和程序,便可以向法院提交離婚申请。
2. 离婚的原因 感情破裂,性格不合已能符合离婚的理由。
3. 加州居住條件: 你或配偶在加州居住至少六個月或以上,如果你要在洛杉磯縣申請離婚,你或配偶必須在洛杉磯縣住了至少三個月才能在當地申請。
4. 六個月規定:離婚最早生效日是當送達離婚通知書后的六個月又一日。【送達】 (Service)一詞是指對方在法律上收到你申請的離婚通知書。
譬如: 你在2007年1月1號申請離婚。你的配偶在2007年1月2日在法律上收到你申請的離婚通知書(這是送達的日期)。你的離婚最早生效日是2007年7月3日(送達後的6个月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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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問題
A. 子女監護權:
如果你和你的配偶有子女但無法同意如何分擔監護權,你可以請法庭做決定。做決定時,法庭會以子女的利益來做決定,并非父母的利益。
子女監護權有兩種形式。父母們應該好好考慮要怎樣劃分這兩種監護權。
1. 法律監護權(為子女做決定的權利,如教育,醫療,宗教及財務方面的決定。)
主要法律監護權:
你可以為子女做所有的決定。
或
共同法律監護權:
父母雙方一起為子女做決定。
2. 人身監護權 (子女主要與誰住的的權力)
主要人身監護權:
子女主要與你住。
或
共同人身監護權:
子女在雙方之間來往。
如果你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你也許有法定權利來取得單方監護權。請與家庭法律顧問諮詢。
B. 子女探視權:
就算你有單身人身監護權,你的配偶還是有權利要求探視權。如果你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那麼你有權利要求探視時在第三者監視或督導下進行(探視權)讓你的配偶無法獨自與你的子女在一起。
C.子女撫養費:
如果你有單方人身監護權或你比你的配偶擁有較多的人身監護權,你有權利要求子女撫養費。你可以得到的撫養費是依照你的收入,你的配偶的收入與你配偶探望你們子女的次數來決定。
D.配偶贍養費:
夫妻雙方都可提出配偶贍養費的要求,但如果剛開始辦離婚時沒有提出要求,你就會失去這項權益。如果你要得到贍養費,你必須要對法庭證明你需要那筆贍養費而你的配偶付得起那贍養費。配偶贍養的金額及期限是依收入,生活水平,與婚姻長短等來決定。你的婚姻越久,贍養期限就可能越久。
E.資產及債務
加州乃屬夫妻共有資產(community property)的一州。結婚後到分居前,任何一方配偶努力所得資產(例如薪資),乃屬共有資產,而雙方應該婚後劃分。這包括資產及債務。在結婚前或分居後所得到的資產,禮物及遺產,則屬原所得人的獨有財產,雙方婚後不應該劃分。不過,也有一些人特殊的例子,譬如婚姻期間得到的禮物及遺產便算是獨有財產。
你與你的配偶雙方都有權利向法庭上訴你們認為什麽是共有資產,什麽是獨有財產。你應該把所有的財務,資產及債務文件蒐集好,讓所有的財產都能夠公平地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