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科技讯 北京时间3月15日凌晨消息,本周二,一名美国加州州议员提出了目前为止最为全面的网路中立性法案。
来自旧金山市的加州州议员、民主党人斯科特·威纳(Scott Wiener)提出了一份修改后的网路中立性法规,该法规是基于奥巴马执政期间在2015年由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通过的网路中立性法规。其较原来法规的改进之处在于,禁止运营商向消费者推送赞助商广告内容。
去年12月份,现由共和党人领导的FCC投票废除了2015年提出的网路中立性法规,称该法规损害了电信运营商的创新和投资。
此次威纳提出的代号为Senate Bill 822的州法将禁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加州范围内降低网路访问速度或是屏蔽某些网站、在线服务。同时,该法规还阻止运营商向想要快速接触消费者的在线网路公司通过向运营商付费来为它们提供优先权。
威纳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一个开放的互联网对于很多方面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比如维护民主、增长经济、保护消费者、和保持健康、安全、有活力的服务水平。」同时,他强调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该被允许有权决定消费者能接触到的网站和服务。」
该法案是今年以来由加州立法者们提出的旨在恢复网路中立性法所提出的两条法案之一。消费者和公民权益维护者们都认为网路中立性法规是确保一个公平、开放的互联网所必须的。宽频和移动网路运营商们,比如AT&T、Comcast、和Verizon则反对此两项加州州法案。
在美国,加州并不是唯一一个考虑为网路中立性立法的州。有超过一半的州,包括纽约州、康涅狄格州、和马里兰州在内的都在准备立法保护网路中立性。本月早些时候,华盛顿州成为首个将此类规定写入法律的州。包括新泽西州、蒙大拿州在内的许多州政府都签署了行政命令,要求运营商们在本州内坚持网路中立性原则来运营。
此次威纳提出的法案则比加州提出的、其他州提出的、和原有的FCC通过的网路中立性法规走得更远。该法案不仅包含之前FCC通过的法案的内容,还明确禁止运营商达成对某些网站和服务存在「经济上存在歧视」的交易,比如受赞助内容和免收增值费套餐(Zero-rating)。此类套餐允许一家网路公司通过向运营商支付数据流量费用来使自己的网站和App在使用过程中不花费消费者的流量套餐内流量。
2015年FCC通过的网路中立性法规中并没有明令禁止免收增值费套餐,该机构认为这可能会对消费者有益,比如能降低服务费用。但同时FCC也意识到,取决于该类套餐的设计方案,它们可能使竞争对手们处于不利地位。
如果维纳提出的法案最终通过了并写入州法律,那么运营商们肯定会在法院提出诉讼。现在还不确定州政府是否有权通过自己的网站中立性法规。FCC有规定禁止各州取代联邦政府的法规,而且还存在其他的潜在法律风险。运营商们很可能会指出称该法案与联邦法规不符,这违背了美国宪法中有关法规。(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