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是全美唯一让相爱的人秘密结婚的州,不需要见证人、不需要神职人员证婚,却一样有法律效力。唯一要做的事是:在申请保密结婚证书时,发誓两人会住在一起。怎么那么奇怪?
如果你想在美国结婚,第一步是申请结婚许可。每一州对于几岁可以结婚、费用和见证人所需数量的规定都不一样,且有些州需要提出血液检测数据。
在美国50州和一个特区中,只有加州区分了一般结婚证书和保密结婚证书。
加州的保密结婚证书和一般结婚证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不会有公开的记录。加州家庭法规(California Family Code)允许郡办事人员发放保密结婚证书,并规定这类证书不对外公开,仅有在法院有需要调阅时,才能提供检阅。
一般结婚证书则相反。任何人、基于任何理由都可以到郡书记官办公室要求看一般结婚证书上的所有个人资料,包含伴侣的全名、出生地、父母的全名,以及是否有过其他婚姻。
但为什么只有加州提供这种结婚证书选项?这必须追溯回1878年,当时加州为州内的同居未婚伴侣提供这项服务。
部分伴侣因为住在偏远地区,附近既没有教堂也没有法院,但却带着「罪恶感」住在一起,或是婚外产子。
在那个时代,同居者经常受到指指点点,因此当时的这项服务比较像是为让同居者可以在邻近地区维持「体面」。
对加州法律系统来说,保密结婚也是一种福祉,因为这项服务,厘清大多数同居者或是未婚生子伴侣的继承权和财产权。
到了70年代,民风开放,未婚同居渐渐不再受人侧目,保密结婚反而变得不太符合民众所需。1972年,加州州议员修法,让未担任神职人员的一般人也可以帮忙见证保密结婚,于是保密结婚程序变得更简洁也更符合隐私了。
80年代,每3对伴侣中,几乎就有1对选择保密结婚。然而,后来这项美意因为被婚姻不忠者、未成年滥用,而饱受抨击,甚至还有人钻漏洞,用保密婚姻领社会补助和福利。1984年,州议会表决是否撤销保密结婚,最后却还是因为一票之差,让保密结婚续存。
根据资料,2012年,粗估每5对伴侣,就有1对是领保密结婚证书。
如今,要申请保密结婚证书,伴侣必须发誓两人会住在一起,但这只是形式上的作法,因为事后不需提供任何证明。在洛杉矶,保密结婚证书的请领,甚至还比一般结婚证书便宜一点。
既然是保密的,所有仪式中不需要任何人见证。至于为什么其他州不跟进,就不得而知了。
附注:密执安州也有所谓的「秘密婚姻」,但和加州保密结婚证书不同,在密歇根还是需要一名法官处理法庭印鉴。
数据源:Zócalo Public Squar、Mental Fl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