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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承包收入作为资金来源需注意之事项
樓主:浩永中国     時間:2017-08-15 01:11:10    點擊:216    回復: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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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常见的资金来源,譬如个人薪资积累、以个人不动产抵押贷款或出售、股东分红、以个人在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作为抵押借款之外,部分EB-5申请人的投资资金则是来自于承包收入,以下谈及的个人承包收入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包收入、广告承包收入等。那么,以承包收入作为资金来源时,需要关注哪些方面呢?

首先,以个人项目承包收入作为资金来源,对申请人或赠与人的个人能力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或赠与人如就读于知名学府,取得与其行业相关的个人资格证书,且目前所从事行业与其专业相关将有助于说明起其个人能力背景。申请人或赠与人的丰富的历史相关任职经历有助于为其胜任承包工程起到强有力的铺垫作用。如何通过文件来形成上述专业背景说明,可以与专业人员进行沟通讨论确定所需文件。

其次,受到行业准入标准的限制,申请人或赠与人通常情况下会因资质的因素而不能以自然人的名义对项目进行承包,而需要挂靠到具备相关行业资质的企业来参加竞标及运作项目。那么需要从该挂靠企业的成立时间、企业规模、行业资质、过往所从事的项目的业绩等等入手说明挂靠企业具备承包该项目相称的资质与能力。当然,并非所有项目承包活动都会涉及挂靠企业。同��,以申请人或赠与人作为真正的承包主体的团队的项目运作能力和经验也是需要进行交待的事项,以便审核人员有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该团队是否可以胜任承包项目的能力。

再次,申请人或赠与人所承包的项目是否能赚取投资所需的资金也是考量个人承包收入是否可以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因素。理论上,申请人或赠与人所承包项目的规模越大、工期越长,其合同金额则成正比关系,在扣除成本、费用和非经常性损失之后归属于申请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承包收入则越多。通常情况下,如涉及到挂靠企业,申请人或赠与人在支付约定的管理费给被挂靠单位之后,对项目运作自负盈亏。当中将涉及到代开相关税票、申请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单、项目核算等等问题,应与专业人员商讨如何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在部分必备文件无法提供的情况下,如何寻找有效且合理的替代性文件,这都将对申请人的申请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最后,由于某些项目工期跨度较长或因种种主客观原因,导致申请人或赠与人所挂靠的企业或其本人与发包单位不能一次性结算收入而是分期多笔支付。而申请人进行EB-5投资时,则需提供证据说明该投资资金源自其承包收入。多数情况下,与高管工资收入的积累过程类似,申请人或赠与人常常在收取承包收入之后不会原封不动地将资金保留至今用于投资,而通常会用其支付生活费、购买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房地产等等,导致其用于收取承包收入的银行账户里与其承包收入相关的资金已经寥寥无几。这时,申请人或赠与人可以在相关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快速有效地通过一些技巧来合理安排回转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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