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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庇护大麻 不利青年服公职
樓主:melanie     時間:2017-05-30 04:45:26    點擊:156    回復: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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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加州选民2016年11月公投用压倒性票数赞成「休闲用大麻合法化」提案,但联邦层面对大麻,无论是医疗用或休闲用都违法。加州有州众议员提案AB1578,主张加州地方及州政府执法单位不得动员,协助联邦政府执行大麻法或调查与大麻有关活动,引发不少争论。

AB1578内容主要是加州执法部门将拒绝配合联邦缉毒局(DEA),规定除非法官发出拘票,加州警方不得动用资源协助联邦缉毒局,逮捕在加州合法登记的大麻农家与商家,包括提供大麻农家与商家个资。提出AB1578的是洛杉矶民主党州众议员琼斯-索耶(Reggie Jones-Sawyer)与屋仑(Oakland)民主党州众议员邦塔(Rob Bonta)。两人表示,提出AB1578是为了避免用纳税人的钱做「违反选民意愿的事」,即坚决贯彻2016年11月压倒性投票通过的64号提案。根据该提案,加州将从2018年起受理申请大麻种植与贩卖执照,AB1578可给有意申请商家吃下一颗定心丸,不必担心会被加州警方送交联邦治安单位,申请执照的个资也不会落入联邦手中。

2016年加入美国陆军的华裔年轻人蔡先生表示,AB1578提案看似在帮助加州选民,实则在堵年轻一代后路。不难想象,若加州选择为大麻「庇护」,会有多少年轻人有恃无恐的成为吸食大麻族。然而将来就业时,军队、警察等执法机构以及联邦公职都要求严格尿检,几个月前吸过大麻都能立刻检出来,「这相当于是断了年轻人一条求职之路,而入伍当兵和当警察恰好是很多学习表现不突出,家庭出生也不显赫的普通孩子,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律师蔡玟慧表示,川普新政府很多理念与自由派加州有很大分歧,包括联邦法律与加州州法有时也会相互矛盾。例如移民法、版权商标法都很明确,只有联邦法,没有加州法。但大麻问题比较特殊,因为「大麻并非只有联邦可以管,大麻有时候纯粹只是加州州内的事,但有时候也牵涉到联邦层面问题」。若联邦和加州对大麻态度不一样,加州地方执法部门究竟该听谁的,能否按照AB1578拒绝配合联邦缉毒局?蔡玟慧认为主要看两点,即地方执法机构经费是谁给的,以及涉及到的大麻问题是否只是州内问题。

她表示,通常地方执法部门经费是州议会财政预算拨款,但是否完全没有拿到联邦经费,则不好说。若执法部门经费全部是州政府出的,「服从加州指挥,也算是应尽义务」。

想要界定大麻是否只是加州内部问题,比较复杂。若地理上在加州内部,但具体发生地点是联邦大楼内,还是要按照联邦法处理。但有时在加州种植、贩卖大麻,运输过程也可能跨越加州界限,或在网络销售,也可能涉及外州,这些都超出加州范围,不是加州法能管理。

蔡玟慧认为,若满足上述两大条件,即执法部门没有拿联邦经费,大麻也仅限于加州内,加州和地方执法部门不去理会和配合联邦查大麻,法律上可行。不过美国是联邦制,不是欧盟间的同盟关系,在实际操作中,联邦部门具体查案时需要州、县、市执法部门配合,若加州坚持不配合,也可能引发联邦与加州间的诉讼。


大麻管理,加州自行其是,不配合联邦调查大麻相关活动,引起争议。图为在洛杉矶一场「大麻农夫市场」,除了大麻花,也贩卖参有大麻成分的饼干。(本报档案照片) 吴佩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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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登錄: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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