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月1日開始,加州共有近九百多條新法規生效。內容涉及移民,交通,教育,槍支管理等方方面面。那麽對於很多擁有物業的華人業主在租房方面,又有哪些新規定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為租賃業主與管理人員們總結的相較重要的幾點新法律。
根據加州公寓協會(CAA)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有五個方面的新法生效:
移民身份
新的移民法旨在針對有關房客的歧視。根據加州法律AB 291的規定(被稱作“移民租客保護法”),房東將不被允許因為房客的移民身份而不將房屋租予房客,否則可能將面臨民事處罰。此外,AB 291還為先前已獲得批准的租戶提供關於非法佔住(Unlawful Detainer)訴訟的自動防禦。
洪水淹沒區
根據AA 646的規定,若房東“實際知悉(actual knowledge)”其物業處於洪水危險區域,必須要向潛在租戶披露此信息。而“實際知悉(actual knowledge)”的法律定義為,有收到過政府特別通知或被保險公司要求持有洪水相關保險的業主。根據該法律,業主必須在2018年7月1日開始的租賃協議中向潛在租客做出披露。
大麻
儘管加州通過合法出售娛樂用途大麻的新法律,但房東仍然可以禁止房客在屋內吸食大麻或抽煙。事實上,法律仍然允許業主在其私有物業內禁止任何關於大麻的行為。
勞工法
加州已經頒布新的勞工法,如果您僱用了一位物業管理經理或其他任何員工,那麽您需要注意的是,加州的雇主不允許在面試的過程中詢問應徵者的犯罪及薪資記錄,並且超過2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提供員工育嬰假.
住房危機
在過去一年,解決加州住房危機仍然是州長佈朗和立法者們的首要任務。由於加州無家可歸的人數持續上升,因此,今年通過了多項新的法律,以改善這種情況。雖然這些法律不會直接影響房東,但可能會影響房地產市場,因為這將推動更多的經濟住宅開發。
要求地方政府負責:
AB 678以及SB 167兩項新法律將為加州的“住房責任法案”增添亟需的力量。新法將可以對任意否認住房項目的地方政府進行財政處罰。“住房責任法”要求地方政府在拒絕符合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則的住房項目之前,要遵守一定的法定要求。根據這些法案罰款產生的款項,將被安置在住房信託基金中,用於建造經濟適用住房。
微型公寓:
除了住房問責法案之外,州長佈朗還簽署了由CAA發起的立法,旨在增加加州微型公寓的數量。AB 352將有助於防止地方政府為“效率居住房屋(efficiency dwelling units)”設置路障,這些單位面積一般在220平方英尺以下。這些房屋被一些城市用來為大學生提供住房,並為無家可歸的人提供住所和服務。
臭蟲(Begbug)
自2017年7月起,加州房東必須遵循新的臭蟲法規。在新法律規定房東:
這項新的立法是因為以下幾個因素:
出現臭蟲的徵兆:
關於居家的相關法律:
加州的租約對可居住性擁有相當的保證,這就意味著業主必須保持適合租戶居住的條件。房東需要自費修復房屋的損害,其中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房東能證明損害是租戶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