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在美購買投資房出租時,不論採用哪種出租方式,都要有房屋租賃合約,雙方要把細則寫清楚,有了這一紙合約,以後我們才能從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
作為房東,自然是希望租戶不要搞事情,但即使是在事先出租時挑選良好的租戶,也沒有人能保證一定不會發生租戶違約的情況。但當租戶出現違約的情況時,我們又該如何應對處理呢?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可以在多長時間請求法律保護?
租金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即自承租人應當支付租金之日起。
如出租人在一年內不向承租人催收租金,則一年後,出租人的喪失勝訴權,法律不再對出租人的債權給予強制保護,出租人向法院起訴後,法院會駁回出租人的訴訟請求。出租人只能自己向承租人主張。
二.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怎麼辦?
如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允許,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並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三.承租人提前退租怎麼辦?
承租人提前退租,屬於違約,出租人可以依據房屋租賃合同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則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因此帶來的損失。
四.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拒不遷出房屋怎麼辦?
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拒不遷出房屋,出租人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承租人遷出房屋,並承擔違約責任。
現實中,有的部分承租人,特別是從事經營性業務的,由於生意不好或由於其他原因,可能一走了之,走時房屋內還有部分遺留物品,很多情況下,出租人不知道承租人的去向,也無法到法院起訴。
這時,出租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後,自行將房屋收回,但要注意保留證據 (比如拍照、錄像),將屋內物品一一登記存放。
以下是房屋權力倡導者和律師遇到過的驅趕租客策略:
房東不再接收租金,然後把租客告上法庭。大部分房東以為租客不知道如何省錢或做預算。
如果案件已塵埃落定,房東可能在未來會用同樣的理由重新把租客再次告上法庭。低收入的租客會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不斷出庭。當他們失去時間和錢的時候,便會離開公寓。而房東派他們的律師出庭就可以了。
房東稱租客經常晚交房租。如果租客經常延期繳納租金,房東可稱他們“慢性租金違約”,並提出要求驅趕租客。
約瑟夫森表示他曾遇見過15至20起這種案例,低收入群體最受影響。房東通常不會馬上驅趕租客,法院會給租客緩刑,如果一年內他們還延遲繳房租,才會正式被驅逐。
房東故意不提轉租權。法律規定,當租賃持有人去世或離開時,只有在公寓居住至少兩年的人,才有權利繼承租賃,有殘疾或年老的租客則至少一年。但有些房東會違反這條法律,如果被發現,他們會謊稱這只是文書錯誤。
房東嚴厲打擊寵物。法律規定,如果公寓沒有明確關於寵物的規定,租客公然養寵物至少三個月,寵物便可長期住下去。
當然,作為房東,自然是希望租戶不要搞事情,但即使是在事先出租時挑選良好的租戶,也沒有人能保證一定不會發生租戶違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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