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投資或自住房屋保險大不同


買房的時候要購買房屋保險在美國算是常識,但如果購買的房屋是用來出租的話,屋主則應該購買租屋保險和租客保險。暑假是購屋旺季,加州許多華裔居民會為了小孩學區問題而在此時購屋搬遷,有許多從中國或北加前來的投資人選擇在加州購買房產,但是投資型房產和自住的房 ,在房屋保險的選擇上有什麽不同呢?

自住的保險比較全面,除了房屋重建價值和屋主責任險,還包括一般個人財物的保障。責任險在美國這個訴訟頻繁的社會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的理賠不僅僅是發生在住屋範圍內的過失,比如說一對夫妻到市場買菜,推車撞到別人的小孩,如果被告的話,屋主的責任險也是可以理賠的。有房產或者不止一處房產的人,為了避免類似意外而失去自己的資產,應該把責任險的保額加大,事實上,責任險30萬與50萬保額的保費每年只差十幾元,卻可以給自己和家人更多保障。除此之外,自住的保險也包括房屋重建不能居住時吃住的食宿費用。

租屋保險是出租房屋者購買的保險,它保護房子部分的內容與一般房屋保險是差不多的,都包含火災、風災、漏水等,但這兩種保險其實是不一樣的。因為房子是租給別人住的,保險只是保障屬於自己的東西,所以租屋保險只包含房子部分的內容,不包含私人財物這一項。一些屋主為了防止租客遭遇偷竊而給自己帶來麻煩,就會要求租客夠買租客保險,租客保險裡面可以保障屋內的私人財物以及一部分責任險。

租屋保險也包括了屋主責任險,如果房客與屋主發生矛盾接到訴訟,便是屋主責任險的理賠範圍。如果房屋發生天災需要重建,租屋保險還包含損失租金部分的賠償,但可惜的是,此項保障不是賠償租客交不出​​ 租金的情況,而是房子遇到火災或者漏水,屋主對房子進行重建或者裝修,在此期間屋主是收不到房租的,保險公司會對這部分租金損失予以賠償。

房產是一項很好的投資,但在美國,把房屋出租之前,一定要先查清楚租客的背景以及他以前的租房記錄、犯罪記錄、酒駕等信息。如果遇到一位不好的租客,這對屋主來說是一件很麻煩的事。美國法律非常保護房客的利益,即便房客交不出房租,屋主也不能把房客趕走或者把房客的東西扔掉。如果屋主真的要把房客趕走,那麽就要向法院提出申請,整個過程需要耗費半年的時間。在這半年內,屋主沒有任何房屋收入,並且每天還要擔心房客會不會對房子作出破壞,因此屋主一定要仔細選擇房客。

購買自住房的屋主一般會選擇自付額比較高的保險,因為所有的東西都是自己使用,都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不會做出損壞房屋的事。但如果是購買租屋保險的話,最好選擇自付額低一點、責任險高一點的保險,雖然保費會貴一些,但是在發生房屋損壞的時候,低自付額對屋主的保障會大很多。責任險一般有三個等級,分別是十萬、三十萬和五十萬,調高一個等級對保費的影響不是很大,一年也就相差幾十塊錢。

對大部份的人而言,購屋都是人生的重大投資,選擇一間可靠的保險公司和周詳的保險計畫,才能夠確保您和您家人的畢生心血不會因為一場意外而付之東流。

來源:華興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