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房東先想清楚6件事


投資在出租物業,一向是想分散投資者的選擇。但是與股票和共同基金不同的是,出租房子需要相當程度的親力親為,包括與房客打交道和維修房子。共同基金不會打電話要求修理阻塞馬桶,在牆上塗鴉,或拒絕付租,但這都是房客可能有的行徑。

以下是你購買出租物業前,應該做的六件事:

1、收集盡可能多的資料:除了閱讀相關書籍和文章以外,與有出租物業經驗的投資者、房貸仲介和房產經紀交談,了解出租房子到底是怎麼回事,充實自己的知識。

2、決定是否要當房東:買房自行管理提供最大的回報,也帶來最大的頭痛。你有能耐來處理房客的各種問題嗎?其他不必涉入日常管理的選擇,包括成為擁有物業的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或是收購房地產投資信託。

3、仔細計算:出租房子只有賺錢才值得投資,也就是支付所有開銷後,還能有正現金流。房子可能升值,轉賣時獲利,但是若房市低迷,也可能虧損。如果只靠房子升值來賺錢,太過冒險。

4、確保你有足夠的現金:不付頭款就靠房地產致富,是個美好夢想,但幾乎不可能實現。你需有能支付可觀的頭款,用來修理保養房子的儲備金,以及好收入,才能開始投資。

5、考慮自己住進去的物業:如果你要買自己住的房子,可考慮附有最多額外三個單位的房子。年輕首購族若想投資,這是個好方法。

6、為親自管理做規畫:長期下來,你可能決定請別人來管理你的物業,包括與房客打交道和安排修理。費用不一,但估計約為租金的10%。不過一開始,你仍要確保房子狀況良好,房客可靠。

來源:世界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