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房貸審核時,銀行常會問及申貸人的收入和就業狀況,也會要求提交報稅紀錄,但近來貸款機構詢問範圍越來越廣,令申貸屋主困惑,事實上與批准房貸無關的私密問題,申貸人可拒絕答覆。
金融機構最常問及工作歷史、收入、資產和負債,多數銀行要求貸款屋主提供兩年公司聘雇紀錄,並提供公司人事負責人聯繫方式,也有金融機構要求屋主提供學歷證明或成績單,此外,屋主還需提供近兩年薪資表,有些銀行也查看報稅紀錄,尤其對自由職業者。若收入紀錄顯示工資金額不穩定,如獎金或佣金減少,可能不利於房貸審核。
貸款機構驗證申貸人購房資金來源,尤其是頭期款部分,申貸屋主可提供親友饋贈證明(gift letter)以符合金融機構要求。銀行通過信用報告計算屋主的負債與收入比率(debt-to-income ratio),屋主最好在申貸前確認個人信用報告,若已還清債務,應提出書面證明以清除不良紀錄。
金融機構卻有權徵詢申貸人的族裔背景和離婚狀況。聯邦住宅與都市發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允許金融機構詢問借款人族裔,以確保少數族裔拒貸概率和收費維持在合理水平。金融機構尤其重視借款人離婚後的財務情況,因為借款人可能必須對前妻(或前夫)的債務負責。
紐約市法拉盛貸款中心馬宏惠經理指出,若貸款人申貸表格填寫為單身,但已至適婚年齡,借款機構會要求確認婚史,若已離異並負擔贍養費,也會影響貸款審核。但申請人的薪資和信用紀錄才是貸款成敗的關鍵,「即使申請人已70幾歲仍在工作,銀行也不能問準備再工作多久,不能因性別、年齡或婚姻狀況而歧視申請人。生育規劃和健康狀況與貸款無關,貸款機構更不能過問。」
根據貸款機會平等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貸款銀行若詢問生育計劃,申貸人可拒絕回答。過去此類問題針對女性借款人,因銀行認為女性懷孕後有可能辭職。但金融機構可詢問家屬人數或婚姻狀況,以根據收入規定,確認貸款人能否適用申請首次購房特殊房貸補助。公平住居住法(Fair Housing Act)和美國殘障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規定金融機構不可歧視病患或殘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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