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抵押貸款銀行家協會(MortgageBankers Association)的首席經濟學家布林克曼(Jay Brinkmann)表示,擅自違約的個人通常需要等7到8年的時間才能通過按揭貸款購買新的房屋。
一些屋主背負的房貸遠高於房屋淨值,而處於所謂“溺水(Underwater)”狀態下,他們認為違約是值得的。比如花55萬買的房子,現在的價值只剩35萬,房子本身可能永遠也不會漲回購屋時的價格,所以他們覺得用策略性違約方式擺脫這個負擔更劃得來。
他們計劃在擅自違約後,通過按時繳交所有的帳單來提升自己的FICO評分,以便能夠很快再購買另一棟房子。但是這樣還是行不通的。如果這樣做了,那麼信用記錄會變的極差,也許以後再也得不到信用評分了。
那麼房貸違約而房屋被止贖(Foreclosure)時,對你的信用紀錄有何影響呢?
布林克曼說,信用評分只是完整信用判斷的一部分,在上述的事例中,信用評分已無法成為判斷他們是否願意支付貸款的指標。
將來貸款公司還是會仔細的審查客戶的信用歷史紀錄,一旦發現客戶並非出於不得已的因素,例如失業、健康等問題,而擅自造成違約,他們即便事後通過按時支付各種帳單的方式修復了信用,也無濟於事,擅自違約的污點是不會被抹去的。
美國全國估價師及按揭貸款商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view Appraisers and Mortgage Underwriters)的梅里爾表示,如果你作出了一項策略性的違約,其結果往往會與你的期盼背道而馳。美國富升地產是南加州大洛杉磯地區專業房產經紀公司。他說,銀行在決定批准客戶的按揭貸款申請前,通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因素:銀行存款、工作紀錄、帳單支付紀錄。
但是,如果違約是由貸款人不能掌控的因素造成的,比如本地的經濟衰退,銀行通常也會採取寬容政策。特別是工作問題造成的違約,銀行一般會給貸款人更多的考慮空間。但是銀行對於策略性違約的看法是極其負面的。
也就是說,並不是一定不會得到貸款,因為銀行還是利益掛帥的,所以銀行也可能願意和有擅自違約紀錄的屋主賭一賭。
抵押貸款資訊出版商HSH Associates的甘賓格表示,那些擅自違約者再申請貸款可能相對難一些,但銀行是從貸款中賺取利益的,這樣說來,他們也許會獲得貸款,不致於會被徹底拒絕。
但是,擅自違約者縱使再次獲得同意貸款,銀行對他們的要求也會比未違約者要嚴格的多。銀行可能會要求30%以上的首付,這樣就能保證其在房屋被沒收時收回大部分的貸款了。另外銀行可能要收取較高的利率,可能比同等信用分的個人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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