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外國公民在美國投資房地產時,他們可能需要繳納某些美國稅項,例如所得稅、預扣稅、贈予稅以及(或者)遺產稅。在美國投資房地產的外國公民還需考慮的其他事項是資產保護規劃和移民前規劃。
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通過採取非常前瞻性的稅務規劃,外國公民往往能夠在投資時顯著減少甚至消除一系列於己不利的稅務後果。威瑟斯-伯格曼律師事務所(Withers Bergman)合夥人愛德華·雷恩(Edward Renn)在國際私人客戶法律問題上享有國際權威,他說:“非美國公民在美國投資房地產時進行稅務規劃的時間是在簽訂合同之前,良好的稅務規劃將遠遠物超所值。”
通過出售美國房地產所產生的收益被視為美國來源收入。所以,當一名外國公民出售美國房地產時,通常需要向美國繳納所得稅。對於外國公民(以及信託基金)而言,出售持有時間達一年或以上的房地產都需要繳納15%的資本利得稅。相比之下,對於非美國公司而言,出售房地產所需繳納的資本利得稅稅率最高可達到35%。因此,有效安排房地產出售交易可省下一大筆所得稅。
當該項房地產被界定為“生產性用途”(比如用於出租的房地產)時,可能要繳納30%的美國所得稅,或者繳納最高累進稅率為35%的美國所得稅。使問題複雜的是,有些時候,雖然用於出租的該房地產被佔用而沒有出租,但出於稅收目的,該房地產仍被視為產生了收益。
對外國公民在美國進行房地產投資所徵收的另一項稅是預扣稅。這些外國公民需要預扣數額相當於所有房地產交易總金額10%的稅款。預扣稅不僅適用於房地產銷售,而且還適用於房地產交換、清算以及贈予。
如前所述,在美國投資房地產的外國公民可能需要繳納遺產稅以及(或者)贈予稅。在該外國公民去世後,除了聯邦遺產稅之外,可能還需繳納州遺產稅。Seneco & Associates是一家專門處理國際稅務問題的著名高級規劃精品金融服務公司,該公司總裁弗蘭克·賽尼克(Frank Seneco)解釋說:“有一些方式可以用來巧妙地處理此項事務,通常最簡單而且最經濟有效的方法是使用人壽保險……通常是定期人壽保險。”
外國公民可以通過適當的規劃,在未來房地產出售交易中大幅減少所需繳納的美國所得稅。這樣的規劃也可以明顯降低租金收入所產生的稅務負擔。雷恩解釋說:“美國仍有一些極具吸引力且值得出手的地區,從投資價值上講很誘人。通過適當的規劃,紐約的一幢聯排式住宅或者佛羅里達的一幢海濱宅院都能給非美國公民家庭帶來多年的愉悅,同時又能提供極具吸引力的投資回報。”
文章來源:美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