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合約上的“現況出售”(Sold As Is)是什麼意思嗎?

在房地產旺盛的這幾年,想買到一棟理想的房屋也不是那麼容易。不像好幾年前市場上房屋供過於求,買主看個30棟以上的房子才決定要買也是很普通的事,甚至有看上百棟房屋的,經紀也像走馬燈似的換了好幾位才買的也不在少數。那時是買方市場,賣主對買方幾乎有求必應,所以要求修理房屋的清單市場是20-30項,老房子可能更多。我曾經結果一張72項的修理清單,在和對方數次交涉,最後買方同意拿掉一半,但這數字也是相當可觀了。在那時,很多賣主會委曲求全的照單全收,只要買主能順利如期過戶,其它一概都好商量。

近幾年風水輪流轉,又成了賣方市場。一棟屋況好、訂價合理的房子通常一上市就有數位買家競相出offer,因此不但不敢殺價,有時還需要加錢才買得到。這時候就換成賣主把姿態擺得高高的,有些賣主甚至會說:我什麼都不修,就這樣賣好了。這時賣方經紀便會在合約上寫上一條"sold as is",就是現況出售,不作任何修理的意思。

因此,當買主好不容易才搶到一棟還算滿意的房子(還不見得是夢中之屋),結果搬進去後屋頂漏水、水管不通、空調有問題等等,只好自己再掏腰包找人來維修。

是不是合約上注明"Sold as it",買方就不能要求賣主修理或換新呢?答案是:並不儘然。在購買合約當中第11條 Condition of Property 有提到(i)The property is sold (a) "AS-IS" in its PRESENT physical condition as the date of Acceptance and (b) subject to Buyer's Investigation rights. 意思就是說,房屋以接受Offer時的屋況出售,但是買方還是有權力請專業的房屋檢查公司 (Home Inspection Company)來做全面的房屋檢查,費用大概是 $300到 $1000元左右,以房屋尺寸不同而作調整,而這項費用是由買方負責。檢查完畢後,檢查公司會有一份詳細的報告給買主作參考,買方可根據這份報告合理地對賣主要求一些法律規定的或是會影響到安全或重大的損壞,然後以書面形式通知賣主修理或換新。當然,賣方也有權利拒絕,但如果一旦賣方拒絕做維修,買主就有取消交易的權利,並要求退還定金。但是買主也必須瞭解,如果買的是舊房子,那總難免有些東西會舊會破損。因此,不要在數十元即可修好的項目上做文章,儘量爭取重要項目請賣方修理或換新即可。

至於賣方就算是寫上"Sold as is"(現況出售)也必須把損壞的東西誠實告知買方,不可作任何隱瞞,以免日後引起糾紛。因此不見得賣方寫上"Sold as is"買房就什麼都不能要求。現在的房地產購買合約及法規非常繁複,但是比較保障買主,也增加了許多條款,使買主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如有合理理由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有權力退出而不至於損失訂金。若果您自己並不瞭解或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建議您還是找一位有經驗的專業房地產經紀來保護您。畢竟隔行如隔山,一個人一生中買賣房屋的經驗有限,再加上房地產合約及法規也時有改變,有時半職的經紀連自己都搞不清楚新的法規,又如何能保障您的權益呢。所以在選擇經濟時一定要慎重,不要只是因為親戚、同學、朋友,為了人情,不管有沒有經驗,而讓他或她拿您一生中最重要的大事之一做實驗。如買賣順利那當然最好,但如果不幸在過戶過程中出點差錯,損失的可是您自己。

選擇全職有經驗及口碑好的房地產經紀,讓買賣雙方都能得到保障,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