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地契公司,地產經紀人和律師都努力在截止日前做好各種準備,而房屋買家更像赴晚宴的客人,等待一道道大餐適時上桌,卻注意不到廚房裡的混亂
8月1日起美國新房貸法案將生效2個關鍵變化解讀
由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CFPB)制定的法令主要有兩個關鍵變化:
1、交易的財務細節將更加淺白;
2、這些文件將在簽約3天前呈交給買主,而不是在簽約那一刻,這樣買主可以有時間諮詢和研究了。
這個變化源於2008年的次貸危機(subprime mortgage meltdown),當時很多買主並沒有註意到貸款文件上的浮動利率事項,當利率驟然上漲時,他們付不起月供,被迫法拍(foreclosure )房屋。
新法令針對今年8月1日起申請的房貸。要求提供兩張表,一張是"貸款估計"(Loan estimate),給買主列出估計值,包括月供,交易費用(closing fee),簽約時需繳納的現金數等;另一張是"簽約披露表"(Closing Disclosure form),這個表會在簽約3天前提交給買主。
新法令規定,這兩張表上的數字要很接近,如果差距超過一個範圍,將會有罰款;而在過去沒有這個要求。新法令是為了避免買主遇到非常中意的房產,因為太想買下它而沒有註意到有時成交時的費用會比預期高很多。
在過去,房貸文件上都是編號條目和對應的數目,買主得需要專業人士才能理解。新法令下,文件條目是更直觀的文字,以及更明確地列出每月需付多少錢,利率浮動後月供將是多少等。
新法令下,最後一分鐘的改變將更加困難。現行法律下,具體財務數字可以在成交那一天再計算:如買主突然想保留屋裡的吊燈,實木傢俱等貴重物件;或賣方銀行重新計算地產稅估計等。
但如果文件在3天前就遞給買主的話,真正成交那一天就沒有太多修改的餘地了。當然有些改動是不可避免的,CFPB詳細列出哪些改動可以自動獲得3天順延,哪些則不可以。
來源:TheHouse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