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理想的房子很不容易,但想要在買房時也同步賣房子更不容易。全美約有8600萬個屋主,如果您是其中之一、而且打算搬家,就可能碰到這種買賣房子得同步進行的棘手狀況,假如先賣再買,買起房子會時間非常緊迫,先買再賣,恐怕會一下子身負兩個房貸,財務上喘不過氣來。
1998年時,羅斯特先生和太太便麵臨買賣房子同時進行的處境,一方面開始蓋新房子、另方面張貼廣告求售,大約在新房完工前六個月,舊屋子有人要買,但買主要求立即入住,羅斯特先生情急之下只好尋求短期租屋,結果是一位老友提供一房一廳,讓他們從容度過買賣屋子交接的混亂期。
但有些人處於這種情況下會採用備案(Contingent offers),房子購買取決於賣房的情況,專家說,這種作法並非上上策,因為牽涉到一些不確性,倒不如先賣了既有房子、再認真的選購新房子。
有些專家建議人們在同步處理買房、賣房時,可採用"過橋貸款"(bridge loan),這是一種過渡作法,等於是用既有的房屋為籌碼融資,即使原有房子還沒賣出,也能夠把融資而來的錢用以購買新屋,等到舊有房子賣出之後,再把售屋所得拿去償還過橋貸款。然而,目前市面上提供過橋貸款的金融機構並不多,因此專家建議,必要時可採取替代方案,也就是使用房屋淨值貸款( home equity line of credit,HELOC)。
專家認為,買房賣房同時進行,風險加倍,應盡可能僱用經驗豐富、有效率的房地產經紀,而不是套交情找自己的朋友;而且在處理過程中,謹記幾個重要原則。重要原則包括:第一,清楚了解市場狀況,一般來說,如果賣屋較容易,就不好買房子,相對的,賣房困難就往往是買房容易;其次,事前要盡可能有充分的準備,假如房子需要維修,便儘早處理、以免耽擱房子出售;第三點,不要被零零星星的小事牽絆住,心中要有一個大目標,把重點擺在買、賣房子這樣的大事情,其他相對不那麼要緊的事就保有彈性,不必太過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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