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幾乎每個在美國生活的人都經歷過的人生必修課。這些年由於網絡的快速發展,加之人們滯後的安全意識和持續的租房需求,導致租房時上當受騙的案例不斷發生。正在租房或者曾經租房的你,是否也遇到過下面愛蝸居(iWoJu)小編即將介紹的租房騙局呢?相信如果你仔細閱讀下面這些實際案例,並註意幾個非常基本的原則,基本上能保您在租房過程中不吃虧。
定金&押金騙局
葉先生是一位在美國某中部知名大學工作的博士後,因為工作關係,打算在紐約租房。經歷極為艱難的網絡房源搜索之後,終於在craigslist上面看中了一間位於紐約East Village附近的單間公寓(studio),月租僅1500美金,比同一區域的其他出租房價格要低不少,而且看照片感覺房間非常整潔漂亮,甚至有點酒店公寓的感覺。
房主自稱名叫David,最近剛被公司派到海外工作,所以要求葉先生把詳細的自我介紹給他發過去。之後過了不久,就通知葉先生說他已經通過了面試,要求葉先生把第一個月的租金和押金電匯過去。同時,他還把帶有照片的護照複印件及一張印著一個租賃管理公司的賬單發票發給他。葉先生在網上進行了搜索,這家租賃管理公司確實存在,而且網站看上去很正規。葉先生向房主詢問了租金如此便宜的原因,而David給出的回答似乎也是順理成章。因為房子是他自己購買的,所以不太介意租多少錢,更希望找一個靠譜的租客照看房子。同時David也在字裡行間表達出想要租下該房子的人很多,希望葉先生盡快把錢匯出。於是,葉先生深信不疑,為了盡快租到房子,按照要求匯出了3000美金。然而,在他匯出錢後,卻一直沒有收到租房合同和公寓鑰匙,這才意識到受騙了。
經驗總結:此類騙局往往利用了租房者在長期搜索之後依然無法找到合適房源時的急切心理,以及在面對"過於美好的事物"時掉以輕心的心理漏洞。因此在面對房子好,租金低的房源時一定要冷靜,不要被表面現象影響了正常的理性判斷。同時無論在何時,交出押金、租金之前一定要向對方確認真實的房東身份。比如要求對方出示個人ID和房屋的Title等文件。如果對方是二房東,那麼一定要查看對方的lease。除此之外,無論多麼困難一定要是實地看房(或者委託朋友),確認房屋的真實存在。這些最簡單的問題,卻往往是大多數人容易犯錯的地方。
假房東騙局
居住在芝加哥的Sara一直在通過網絡尋找出租房源,位於市中心的一套高檔公寓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這套公寓在32層,面積有1000平方英尺,位於芝加哥北邊臨湖的區域,正是Sara心儀的房子。於是,Sara按照廣告上的信息與"房東"Jonathan聯繫,要求看房。Sara前前後後去這套公寓看了四次,她拍了照片,量了房間的尺寸,規劃應該如何擺放家具等。"房東"Jonathan都非常熱情的接待了她,並且為她詳細介紹周邊的社區環境。
Sara很滿意這套房子,打算租下,於是跟"房東"商討租金,租金談到每月2000美金。通了一堆郵件,打了一堆電話,又多次看了房子,Sara已經想當然的認為Jonathan就是"房東"(因為Jonathan看上去非常professional,所以她從來都沒有懷疑過這一點)。於是Sara和Jonathan在公寓樓附近的一個簽署了租貸協議,之後Sara把4000美元的現金(一個月的押金+一個月的租金)交給了"房東"。
然而,在拿到了4000美元之後,"房東"就失踪了,Sara直到搬家入住那天才發現這裡早已經有了新的房客。和對方溝通核對之後才知道,原來所謂的"Johnathan"根本不是房東,只是短期租住的一個房客。Sara這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原來公寓的真正主人住在韓國,之前把房間短期出租給"Johnathan",而"假房東"正是利用這段時間騙取了Sara的信任和4000美金。
經驗總結:大家在租房時,一定要100%的確認對方的房東身份,而不是僅僅依靠感覺。支付任何金錢時都要謹慎、謹慎再謹慎。
假支票騙局
如果你是有房出租(包括合約未到期的轉租等),也不要以為自己就絕對安全了。網絡上的騙子的行騙手段無所不在,千萬小心。
李先生於去年12月10日在網上刊登了出租房屋的廣告。不久就有一個名為Philips的外國人用電郵與他聯繫,有意租他的房子,並詢問了租金等。李先生表示先收一個月租金及押金,共1,000美金。
對方表示,他目前被公司派駐非洲工作,房子是租給他即將從韓國來加州讀書的女兒居住。雙方談妥之後,李先生於12月13日收到對方寄來一張美國某家銀行的3,500元支票。李先生通過電郵通知Philips已收到支票,但表示只需1,000元,對方支票上的錢過多。Philips向李先生解釋,多彙的2,500美元是他給女兒準備的零用錢,希望李先生在自己的女兒入住之後,轉交給她。
李先生把支票存入賬戶後,Philips又突然告知李先生,自己的女兒錯過了預訂的航班,急需用錢買機票,讓李先生通過West Union給自己的女兒匯2,500美元。李先生覺得對方的要求十分蹊蹺,心有懷疑,所以回絕了他的要求。之後,Philips不斷用電郵及短信催促李先生寄支票,並想出了不少看似合理的理由。李先生雖然有些懷疑,但是還是查詢了自己的銀行賬戶,銀行賬戶顯示該張支票已經"兌現了,錢可以用了"(Clear and Available)。李先生覺得銀行已經收到錢,應該沒問題了,自己確實是多收了對方的錢,於是按照Philips給他的指示,把2,500美元通過West Union匯給了一個韓國的賬戶。
誰料到過了兩天之後,李先生收到銀行通知,稱Philips的支票被退票,同時銀行已經在他的賬戶中扣除了3,500元。這下李先生損失慘重,追悔莫及。
經驗總結:該騙術專門針對那些對美國支票制度不了解的人(比如中國留學生)。銀行為了用戶的方便,都會在收到支票時默認其是有效的,也就是說對方銀行賬戶確實有足夠的資金支付該金額。但是銀行之間的結算和實際轉賬確是需要時間的,具體情況可能是幾天,也可能是幾週,收到支票的銀行才能真正把錢從對方的賬戶劃出。而這時如果對方賬戶金額不足,就會發生支票"退票"或"跳票"的情況。銀行也會收回之前預支給用戶的資金。而騙子正是巧妙的利用這個時間差來行騙的。
可能有的同學會覺得,這個案件中銀行也有責任。其實不然,個人支票與銀行匯票(bank note)不同,沒有銀行的信用擔保,個人支票的本質就是個人信用,如果你對開票人不熟悉、不了解,那就是一張廢紙,兌現(cashed out )也不一定算數的,且銀行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