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自己賣房和找經紀人賣房有何不同?

房子有「買」和「賣」兩方。如果賣方和經紀人簽了合約,那麼房子賣掉後,屋主要付佣金給「買方」和「賣方」 兩邊的經紀人。假如屋主付6%的佣金,賣方和買方經紀人兩邊將各拿一半即3%。

有些屋主想自己賣房子(For Sale by Owner),希望節省下給經紀人的佣金,這樣是不是比較合算呢?答案是:不一定。

真誠的講,作為經紀人 其實並沒有甚麼了不起,經紀人多的就是一些經驗,還有就是責任、權利和義務。下面我們來舉例。

1.自己賣房能不能省時、省心?

如果屋主要賣房子,我們帶去看房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我們先過濾、挑選出有能力購買此屋的客人(Qualify的客人),所以經紀人介紹的買主成交率比較高,這樣會節省屋主很多時間。比如有人打電話給屋主說週六要來看房,有不同情況可能出現。一種是約好了時間,但結果週六沒有來,屋主白白等待;一種是或許來看了,也喜歡您的房子,但告訴您說,我沒有那麼多錢,50萬的房子問您40萬可不可以賣給他?45萬好不好?您不賣您也浪費了時間。

2.自己賣房的安全性。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屋主不知道來看房子的人的背景。如果有居心不良的人來看過,把您家裏的情況摸得清清楚楚;或者是更糟的,第一次來時就已經不安好心。包括我們經紀人,如果是女經紀人,我們都有防備培訓。有人約直接去甚麼地方看房子時,女經紀人都不馬上答應,而是要先約到辦公室見面,如果是不好的人,他就不來了;如果是真正要買房子的客戶,他會來,經紀人就會掌握客戶的基本情況。這就是最重要的安全問題。要特別提醒的是:屋主自己賣房子一定要小心,如果只有太太和小孩在家,更不要把一位不知底細的人隨便請到家裡去看房。

3.自己賣房能不能省錢?

為甚麼有很多「For Sale by Owner」 (屋主自售)的人最後願意委託經紀人幫助他們賣房。第一,自己賣房的屋主不是真正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的房子到底值多少錢。因為沒有經紀人的幫助可能在估價上拿不準,估高了賣不出去,估低1萬2萬又很吃虧,等於沒有省到錢。第二,如果交給E-Broker, 這種經紀人一般是甚麼都不做的,他們只是幫你把信息放在網站的Listing上。而一般經紀人不願帶客戶去看E-broker 上沒有佣金的房子; 當然法律規定經紀人有義務帶客戶去看所有適合他的房子,那麼經紀人即便帶客戶去看了這些「For Sale by Owner」的房,如果客人也喜歡,在成交時因為買方經紀人是站在買主的立場維護其利益,而自己售房的屋主沒有經紀人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屋主對售房方面也不懂,在買方經紀人據理力爭下,最後屋主很可能不得不以低價賣出。

買房子的人不用給經紀人一毛錢,雖然經紀人花很多時間帶他看房,直到買到喜歡的房子為止。客戶可享受各種服務,用經紀人的經驗,坐經紀人的車,所以買房子的人一般願意找經紀人幫忙。經紀人還會全面地向客戶介紹有關房屋的各種背景資料,例如會準確告訴客戶,這棟房子所在地以前是「垃圾山」,那棟房子附近有射擊場或火車道等。所以,不是說不可以自己賣房子,您只是賣一棟房子,而經紀人賣幾百棟房子。在經驗上,個體的售屋主肯定贏不了。所以說,不管是買主還是賣主,您沒有經紀人,其實是吃虧的。就像我們不懂車子,自己的車要修、要保養就找車行, 因為他是專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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