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二次購房者"該先買還是先賣?

在美國,人們經常會隨著自己的工作地點遷移或者生活需要而改變自己的居住城市。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換房,很多需要換房的「二次購房者」都會心裡有這樣的疑問:「先買後賣」與「先賣後買」到底哪個對購房者比較有利?

 

 

先賣後買:經濟能力有限,能清楚新房預算

 

大部分「二次購房者」會因經濟因素,而選擇先賣掉手頭的房屋,再買入新房。賣掉房產後取得銀行新的貸款審批,有助於全面瞭解屋主的經濟狀況,對新購屋的預算心中有數。房貸機構或銀行會為貸款人制定相應的住房支付能力分析報告(affordability analysis),由此推算可負擔的現金首付額度,以及此後的月供支出額度。

 

先買後賣:財力雄厚,能同時負擔新舊房產的開支

 

近年來,這樣的情形越來越常見,主要原因是房產貨存緊張,造成不少房主擔心售房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無房可住。先買後賣的挑戰在於屋主需要更雄厚的財力來支付新屋的首付,且一旦舊房暫時出售困難,還要準備好在未來不確定的一段時間同時支付兩套房屋的貸款和花銷。

 

舊房出租,租金抵付

不想出售舊屋,留做長期投資用於出租的房主,許多房貸機構允許屋主將舊房租金計入未來收入,以滿足新屋貸款要求。但並非所有機構都允許這樣的計算,即便是舊屋被用於出租,對於允許屋主將房租收入計入貸款要求的機構,多數允許75%的房租用於抵付支出。

 

不論先買或是先賣,都有利弊得失,先買後賣的情形會面臨雙重貸款,在換屋過程中的這幾個月,甚至大半年或更久,需要充足的財力支撐。此外由於舊房最後的成交價無法估算,房屋淨值未知,會給這期間的財務留下很大的不確定因素。這樣做的好處是換房的過程沒有壓力,可以輕鬆的搬入新居,舊屋只是等著脫手而已。

 

如果先賣後買,儘管在在財務上的困難較小,但是賣了房子,全家就要尋找暫時落腳的地方。買房子、租房子、找房子都是要考慮的問題,不少人需要搬兩次家,麻煩諸多,也容易造成有些人最後衝動的買下一處並不適合的房屋。

 

來源:居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