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才拿到的綠卡,因為沒在美國長住就得放棄?對於那些歷盡千辛萬苦獲得美國居民身份的朋友來說,聽了都得肉疼。那麼這個消息是真的呢?還是說只是謠傳?
通過投資方式選擇美國移民的華先生,在拿到美國綠卡的投資者在進入美國時候,被海關攔下,被詢問了關於美國居住及生活情況,最終這些投資者被告知,如果不在美國買房,就不能繼續持有綠卡了。
由於工作原因,華先生不能長期居住美國,也沒有在美國置辦房產,但是自己一直以來堅持每半年來美小住,完全符合移民政策。華先生對於此次辦理入關手續時被海關官員盤問一事非常擔憂。
入關時的一名移民官建議,如果不能在美國長期居住,可以把綠卡換成旅遊簽證,十年內多次往返,同樣可以滿足華先生的基本需求。對此,華先生說:"換成旅遊簽證等於放棄綠卡,這是絕對不行的。"
最近有不少美國當地的媒體稱,隨著美國移民的人數不斷增加,移民局對於綠卡持有人的審查也會越來越嚴格。
持有綠卡但是不在美國長期居住,就有可能面臨審查,那麼這是否就是"移民監"呢?其實美國沒有明確規定移民後綠卡持有人需要滿足一定的居住條件才能繼續保有綠卡,但是美國法律有規定,美國永久居民"單次離開美國境內不得超過180天"。這個政策其實也是很人性化的,既滿足了可以拿到綠卡後不願意長時間居住美國境內要求,也能夠保住綠卡,要想長期持有綠卡,那麼影響簽證官表達強烈的永久居住一項,如果簽證官認為申請者沒有這個意向,就會有權利取消申請者的永久身份,換言之辛苦等來的綠卡就會失效。
而海關要求投資移民在當地購買房產這一要求是完全合理的。綠卡的全稱叫做美國永久居民,意為拿到綠卡後應該永久居住在美國。生活在中國需要繳納稅款,保險,水電氣暖,買車買房,在美國也是一樣的。綠卡持有者在入關的時候不能提供這些繳納稅款的證明,在美國也沒有房產或銀行卡記錄,受到盤問是非常正常的。
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有兩個:一個是,在美國的移民網站申請白皮書(Travel Document),現在統稱為旅行證。此證的意義在於向移民官表達了我仍然願意持有綠卡,只是由於工作、家庭、健康等客觀合理因素,不能長期在美國生活。這些理由都是被美國移民局可以接受的。白皮書一次申請兩年有效,兩年內不回到美國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另一個的辦法就是在美國購買房產,置辦在美國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基礎設施,每個月定時繳納水、電、物業等各項費用,如果長期不在美國居住,可以把房子租出去,所得的租金收入可以抵掉各種房屋打理費用。一套房產,消除你因未在美國居住問題造成的關於綠卡的各種憂慮,一勞永逸!
來源:美國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