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業經紀人的介紹,記者了解到海外買家現金買房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到美國找當地銀行,諮詢開戶,設法快速匯入足夠資金。
2.找到合意房屋後,簽署意向合同(salesbinder or offer),由經紀馬上遞交賣家。 上面會有買方的出價(offer price),簽正式合同(contract of sale)時需付定金(cash deposit),正常是10%。 房屋成交日支付的餘款(cash at closing)。 意向合同上還有一些附屬內容,比如買方希望的交房日期,買方的律師聯繫方式等。 簽這份意向合同時,買家需交幾百美元至幾千美元的支票表示出價誠意(good faith deposit),有時甚至達到房屋總價的2%~5%。 談價失敗後支票會由經紀退還。 有些房主還會要求提供買方的付款能力證明(proof of funds)。
3.買賣雙方達成共識後(短至一天內,長達踰月),屋主會在最終的意向合同上簽字確認價格。
4.建議馬上聯繫執照工程師或執照驗屋人員,在屋主同意的日期驗屋。 驗屋費用在紐約一般是幾百元至一千多美元。 檢驗過程需要幾個小時,一般1~3天之後得出報告。 專業的經紀人一般都會建議買家驗屋,驗後沒有問題自然最好;驗後有問題,也可有理有據再與屋主協商,或修繕或減價或中止交易。
5.驗屋結果無爭議後,雙方律師開始準備合同直至買賣雙方對合同文本各項條款無異議後,買方簽合同並支付10%定金,這筆錢通常會送至賣方律師放入第三方保管賬戶(escrow account)內。 如果買家無正當理由單方中止合同,將會失去這筆定金。
6.買方律師會在賣方簽合同後馬上委託產權調查公司進行房屋產權調查(title research),調查房屋的歷史交易情況、貸款情況、付稅情況、房契戶主資料,有無任何未解決的法律糾紛問題等等。 調查費用由買方支付,通常幾百元美金,需2~4個星期。 有時買方律師也會在買方授權下提前開始產權調查以節省時間。
7.在以上步驟都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在過戶前兩天或最好前24小時,經紀人帶著買方再次查看房屋(final walk-through)。 確定自上次看房到現在房屋無大的變化及損壞。
8.如果一切順利,在過戶日大家會面辦交房手續。 通常會在賣方律師的辦公地點(若貸款則可能是銀行律師指定地點)。 買家需帶好自己有效身份證明(如駕照、護照或綠卡等)及現金支票。 買方需在這時付清剩餘房款和房屋過戶費(closing cost)。 相對貸款買家,現金買家所付房屋過戶費用很少,不同情況不同數目。
9.過戶手續結束。 客戶可以從原屋主手中接過鑰匙成為房屋的新主人,並會在1~3個星期內收到正式房契(Original Recorded Deed)。
資料來源:搜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