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的保險類型

房主的保險是什麼?

房主的保險是一種財產保險覆蓋到你家的損失,它的內容物,和它的居民。因為所有的銀行需要某種形式的房主保險才將資助一個抵押貸款,幾乎每個房主都擁有。因此,它不是法律上的需要,它是為那些不能夠一次付清購買房子的人才是必要的(這是絕大多數人)。

業主保險不同類型是什麼?

投保的確切款額數量當然會根據位置和你家的成本而不同。該政策始終是有限制的,意味著他們不會支付賠償超過一定數額,但上限可由你,消費者,來設定。
8個標準的政策:

HO-1:這是“基本”的保險,這確實是很基本的。它涵蓋了以下11種類型的損傷(只有數量有限):火災,雷電,風暴,爆炸,騷亂,盜竊,破壞,煙霧,和(令人驚訝的是)火山噴發。它通常迫使你命名損壞到底是什麼,能用到你的覆蓋?所以它經常被用於特定的對象,而不是整個房子。

HO-2:這是一個稍微擴大版的上述政策,增加六個額外的危險:從高空墜物損壞,雪和冰的重物,冷凍水管和電和加熱系統損壞引起的故障。像上面,它只有一家特定的部分(如屋頂,例如)。

HO-3:這是大多數的房主的標準政策。不同於以上兩種,它沒有名稱“危險”對抗,而是名稱“排除”的東西,它不會防護。它的目的是覆蓋家庭的所有方面,結構和內容物以及來自日常的使用以及誰都可能遇到的意外事故或任何客人受傷害的處所的任何責任(高達100000美元,通常)。地震,防洪,戰爭和核爆炸不會覆蓋。

HO-4:承租保險。這主要是因為HO-2相同(包括17個相同的風險),但沒有保護的房子(你沒有自己的房子)

HO-5:比HO-3更昂貴的計劃,但覆蓋更大的責任和更廣泛的保護。

HO-6:如果你擁有一個合作社或公寓,這是你的保險。它包括個人的財產和責任保險。但是,類似於承租人的政策,它沒有覆蓋房屋的結構,由於建築都將有自己的政策。

HO-7:基本的移動家庭保障,但通常沒有任何責任保險。

HO-8:這通常被稱為“老年之家”的保險,因為它是專為歷史性的房子。它可以讓業主以比市場價值較高的替代成本保證他們在較低的市場價值率。

為什麼我需要一個律師嗎?

一般來說,大多數銀行會要求你購買保險,你開始用HO-3做抵押,在你的保險計劃選擇律師不是必要的。當你提出索賠,有一個律師成為有用的。已經發現許多保險公司,第一次提交索賠時,自動地(有時是非法的)拒絕支付任何索賠,希望這將“震懾”做虛假的索賠人。這意味著你可能需要提出一個完美的索賠給你的保險支付,並仍然拒絕,或還要求提供非常廣泛的證據。

如果您認為您損失在保單的範圍內,和您的要求被拒絕或有爭議的,你應該立即咨詢保險法的律師,他不僅可以幫助你得到你的錢,但有時要把起訴該公司錯誤地否認你的索賠放在第一位!沒有什麼比一個律師電話威脅要起訴保險公司更有效了,所以聯系一個律師來幫助你今天提出的索賠。

來源:美國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