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房過程中,可能在成交之前突然發生一些狀況,如房屋檢查後發現有房屋有缺陷,或者買主貸款失敗,甚至買主臨陣退縮。最後導致:買主希望終止合約。
通常,如果買方經紀與買主關係很好,並且問題出現得早,通常可以協調解決。但是有時再好的經紀也無能為力,買賣合同最終要取消。
通常在解除合約方面,買主比賣主機動性更強。下面列出了可以萬不得已下,可以解除合約的方法。
典型的意外狀況(contingency)
通常買房都需要進行房屋檢查、估值、貸款或檢查房主提供信息是否屬實、產權報告或其他當地政府規定報告。如,房屋估值價格與賣價不符,而買賣雙方無法就價格達成協議,買主便可能通過估值意外狀況取消合同。如果買主無法取得合同里面規定的貸款,則買主可以通過貸款意外狀況取消合同。
臨陣脫逃意外狀況
雖然合同里面沒有賦予買家臨陣脫逃的權利,但是很多買家還是有可能臨陣脫逃。
買家可能覺得房屋不值或不滿意。如果買家臨陣脫逃,可以有很多種方式,如找個房屋檢查人員,然後使用房屋檢查意外狀況來取消合同。也就是說,大多數買房合同都是對買主有利。
定金可能有危險
如果買家遇到意外狀況不能買房,那麼其交到共管賬戶(escrow)的定金便可能打水漂了。買家拿不回的定金可能是幾千美金或者更高,但最高不超過買房價格的10%。
來源:美國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