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十大誤解 你犯那一條?

Zillow網站編彙了有關房屋抵押貸款的十大誤解:

1.利率反映房貸的真正費用:年雜費利率(APR)才是代表房貸真正費用的數字,包括利率、點數、房貸保險、貸款發放費、承保費等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屋主保險費用。

2.房貸利率一天只公布一次:房貸利率一天之內經常變動,有時起伏巨大。申請房貸者應多打聽不同房貸利率。

3.所有放貸業者按法令對估價和信用報告收取相同費用:沒有法令規定放貸業者對估價和信用報告等服務收取相同費用,為了競爭,有些業者免去這一類的服務費。

4.我必須向給我預先批准的業者申請房貸:預先批准是有條件的協議,估計業者願意給你貸款的金額,但你沒有義務一定要向預先批准的業者申請房貸。

5.你開支票帳戶的銀行可以給你最好的房貸利率:你的銀行不大可能只因你有帳戶而給你最好的利率,應向多家業者取得房貸利率和條件的資訊,包括你的銀行。

6.與配偶共同申請房貸時,業者會平等看待夫婦兩人的信用報告來決定利率:業者從三大信用通報機構取得信用分數後,會從較低的兩個分數決定利率。因此信用較差的配偶,對房貸每月還款的金額影響最大。

7.頭款低於5%申請不到房貸:最低只要支付3.5%頭款,就可獲得聯邦住房管理局(FHA)的貸款,這種貸款深受無力支付高額頭款或信用紀錄不佳者的歡迎。

8.如果你短售或法拍,至少要等七年才能獲得新房貸:短售後,通常要等二至四年就能買新房。法拍後,則要等三至七年。

9.假如你的房屋溺水,就不能重新貸款:按時還款的溺水屋主,可利用兩種特別政府計畫來重新貸款,一是「住宅可負擔重新貸款計畫」(HARP),另一個是「FHA簡化重新貸款」,都可協助屋主在不用付太多錢的情況下,降低利率減少每月還款。

10.你至少要等12個月才能重新貸款:你若有房地美(Fannie Mae)或房利美(Freddie Mac)擔保的小額貸款,可以隨心所欲的重新貸款,但要注意重新貸款時不要多付錢,而且只是降低房貸利率或年限。


資料來源: 世界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