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出租房子要知道的基本條件

全美所有房子要出租之前(包括分租房間),必須要符合建築法規要求International Residential Code,簡稱IRC,和地方法規要求。首先,睡房面積要有120平方英呎,房間淨空空度7.5呎,一定要有逃生窗口,這逃生窗口最少有5.7平方英呎,地面到窗台高度最高44英呎,不然緊急時無法順利逃生。

再來,每個房間要有天然光線,一定要有暖氣供應 (不接受移動式的暖爐,因為會有火災的風險)。每個房間一定要有煙霧警報器,衛生間高度容許七呎高度,但一定要有抽風機,不然洗完澡,水蒸氣散不出去,容易發生跌倒的危險。

一幢房子,只能有一個廚房,兩個以上的廚房,法規不允許。如果想合法有第二個廚房,必須符合當地法規要求 (通常要具備四個停車位才能申請)。有很多屋主為了分擔貸款,不申請許可證之下,偷偷在車庫隔間成房間出租,這種行為非常危險,萬一火災、地震,保險公司一定不會賠償,還會吃官司,千萬要按法令申請。

房子面積增加,用電量也跟著增加,您家的電線能不能負荷電流量?通風不夠、房間光線不足、冬冷夏熱,這種房間能住人嗎?廚房、廁所不夠,大家輪流使用,加上洗衣機同時使用,水的流量常常分配不均,有時以為增加房間很簡單,但其他配套也必須跟進改良才行。

這裡有許多屋主專門欺騙新移民、單純的學生,把這些不合法的房間出租,而且價錢也不便宜。如果有屋主明知故犯,把不合法的房間出租,每個城市建築部門都有投訴熱線,接線生不會問投訴人姓名,只要敘述以上的基本條件就行了。市府會對屋主罰九倍罰款,另外畫圖申請,審圖之後再定奪,哪些牆要恢復?哪些牆可以保留或拆除?絕對是對屋主剝一層皮。

現在高科技時代,後院加建房子,很容易從GPS看到,後院小房子最大面積只能建120平方英呎,不需要申請,但必須離開圍牆五呎,每個城市不同,要到市府建築部門查詢。小房子是個雜物房、或放工具用,只能一盞燈,一個電插頭,不能做其他用途。